沈阳市沈河区2024年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社区工作者笔试总成绩公示和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按照沈阳市沈河区2024年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安排,目前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总成绩(试卷成绩+加分项)予以公示,并发布现场资格审查要求的相关通知:
一、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公示
(一)笔试总成绩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2日—11月14日。
(二)笔试总成绩将通过以下方式面向社会统一公示:沈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shenhe.gov.cn)。
(三)笔试总成绩复议:
1.报考者对加分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通过咨询电话向招录单位反映;
2.报考者应实名拨打咨询电话,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
3.对于报考者所反映的问题,招录单位将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咨询电话:024-23828997(中共沈河区委社会工作部)
024-24845672(沈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024-24845663(沈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电话咨询时段(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注:笔试总成绩详见附件。
二、现场资格审查
按照招录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笔试总成绩并列者,同时作为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未参加笔试人员视为自愿放弃,并不再参与后续各项招录事宜。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20日—11月22日9:00—11:30,13:30—17:0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沈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87号)。
(三)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中“是否入围”项信息。
(四)现场资格审查递交材料:报考者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1份。
1.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将正反面复印在纸张同一面,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集体户提供户籍卡或者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自行登录学信网申请打印);
5.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6.退役士兵的退役证件(或证明材料);
7.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的立功材料(以档案托管部门提供的立功受奖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加盖档案托管部门公章);
8.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职称的职称等级证书及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查询结果;
9.个人征信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
凡报考者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愿放弃,并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报名登记表》,报考者可通过沈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sysksy.cn)下载;
2.报考者自行开具个人征信记录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3.请密切关注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4.监督举报电话:024-22533305
附件:沈阳市沈河区2024年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社区工作者笔试总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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