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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5-01-24 09:17

沈阳市法库县人民政府选聘法律顾问公告

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法库县人民政府决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2名,为县政府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

4、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律事务实践经验;

5、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6、具有完成法律顾问全部职责的能力;

7、具有在各级政府担任法律顾问的相应经历。

二、主要工作职责

1、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2、及时参与重大项目洽谈、论证、法律咨询;

3、协助有关部门草拟、修改、审查重要法律文书;

4、及时参与处置涉及法律事务的重特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5、接受委托,参与政府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

6、完成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所需要的相应法治培训任务;

7、办理县政府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报名材料

本人填写报名表2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法律顾问报名表可登陆法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

四、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fkxflfw@163.com,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23日。

五、审核及聘任

由法库县司法局组织人员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择优选用,拟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在法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定聘任。聘任期限暂定1年。其他事宜以聘任合同为准。

本次选聘法律顾问的最终解释权归法库县司法局。

 

报名联系人:于勇  王丽娜

联系电话:13516005661   13840374660

 

法库县司法局

2025年1月22日

法律顾问报名表.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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