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朝阳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学习及工作期间受到纪律处分人员;④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不予报考。
(二) 其他条件
1.年龄要求: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2.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3.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学历,学位为硕士学位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均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5.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6.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7.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详见《朝阳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试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8.每名报考人员限定报考一个岗位。
9.其他具体要求见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网址:(https://ln.bmpta.com/cysfzp/index.aspx)。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1日9:00至2025年1月9日16:00。非报名时间内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需要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格式为JPG或JPEG,宽约110像素,高约140像素,大小不超过100KB,背景为白色或蓝色,其他材料上传与报送统一为PDF格式,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及研究生阶段)。
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具体时间,请关注朝阳师范学院官网(https://www.cynu.edu.cn)。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线上审查,应聘人员应在报名网页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1月1日9:00至2025年1月10日12:00,要求补交材料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及时提交,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报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于面试前在学校官网公布。资格复审时需要应聘人员提交如下材料。
1.《朝阳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打印2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四、考试考核办法
招聘岗位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专任教师、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开考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应达到1:2的比例,未达到1:2的应减少本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并予以公告。
1.笔试要求
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涵盖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及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笔试成绩汇总分析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要求
面试前,须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以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所需人数1:2比例确定,招聘岗位与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1:2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岗位招聘数额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学校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注重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朝阳师范学院官网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考试考核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打印时间详见学校官网公告。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场复检或当日复检,要求当场复检或当日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学校通知本人。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体检、复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
学校成立考察工作领导小组。应聘者体检合格后,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尤其是意识形态、学术规范、职业道德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予录用。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朝阳师范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朝阳师范学院官网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学校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考核合格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最低聘期5年。聘期内提出调动、辞职等离校要求的,根据双方协议及学校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朝阳师范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21-6681777(学院纪委)
(七)咨询电话。
朝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0421-6681179
朝阳师范学院
2024年12 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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