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光电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自聘人员招聘启事(科研助理)
大连理工大学光电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于2017年1月正式成立,依托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两个一级学科建设,拥有辽宁省先进光电子技术重点实验室、大连市新型功能材料与光电子器件重点实验室,是教育部卫星导航联合研究中心卫星小型化与先进载荷技术分中心的依托建设单位。近年来,学院承担国家高科技发展研究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部国际合作计划、国家自然基金委重点项目等国家级科研课题,以及中国电科集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铁道集团、中石油、中石化、鞍钢、宝钢等大型企业合作研发项目。
现面向社会及高校院所招聘科研助理2-3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任职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系统掌握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3、应满足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等应聘条件;
4、诚实、敬业,责任心强,有团队协作精神,良好沟通能力;
5、愿意长久在光电器件领域及本单位长久稳定工作;
6、年龄不超过40岁,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均可;
三、招聘程序
1.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简历(包括出生日期、近期免冠照片、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及获奖情况、应聘后的工作设想等);
(2)有关材料的扫描件(包括学历学位、学习成绩、外语等级、学术论文及获奖证明等)。
2.电子版材料打包按“岗位应聘”+“姓名”的格式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
zhouxinwei@dlut.edu.cn,并抄送caotun1806@dlut.edu.cn。
3.考核:经简历筛选通过人员,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应聘考核,应聘考核详情邮件或电话通知;
4.体检;
5.办理入职。
四、聘用管理
1.岗位合同期由学院和具体聘用的科研团队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协商确定,首次聘期1-3年。聘期结束后,考核通过可继续聘任。对于聘用期表现特别优秀的,根据实际需要及相关办法可长期聘用。
2、参照《大连理工大学科研项目自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大工校发〔2017〕67号)相关条款执行,受聘人员与大连人才派遣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才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人才派遣方式聘用,由学院和具体聘用的科研团队负责使用和管理。
3、提供本地区同行业有竞争力的薪资,具体面议。派遣聘用人员薪酬实行社会化管理,纳入社会保险体系,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和公积金。聘用期表现良好的,课题组会给予一定数额月度岗位绩效及年度岗位绩效。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老师zhouxinwei@dl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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