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相对稳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强的专业化调解队伍,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安排
(一)本次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3名。
(二)具体岗位安排:
1、金州区人民法院(金州区民主街21号)10名;
2、金州区法院派出法庭,户籍为派出法庭所属街道人员可视情况就近安排。其中,登沙河法庭(登沙河街道、华家街道、杏树屯街道)2名;
3、亮甲店法庭(亮甲店街道、向应街道)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服从法院统一管理;
2、身体健康,年龄在24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3、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或法律工作经历,擅长调解,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熟练操作电脑,独立完成调解笔录及调解卷宗的装订工作;
4、为人公道正派,善于做群众工作;
5、长期稳定居住于本辖区的。
三、报名时间
2019年6月27日-2019年7月3日
四、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填写《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五、报名地点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庭(大连市金州区民主街21号)
联系人:杨光、刘博涛
联系电话:87786126、87786373
六、其他事宜
(一)金普新区司法局牵头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由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金州区人民法院从审查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
用人选,由金普新区司法局颁发人民调解员证书。
(三)对取得人民调解员证书者,经由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业务培训后,在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从事专职调解工作,接受法官业务指导。
大连金普新区司法局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2019年6月26日